可口可乐中国经销商:3元一瓶的可乐里,经销商只拿0.25元,为什么还抢着送
知名品牌经销商系列 · 第二十二篇(饮料 · 装瓶与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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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79年的寄售:一个没有渠道的品牌怎么进中国
可口可乐与中国的现代合作关系,起点是一次"没有渠道"的合作。
1978年改革开放启动后,可口可乐与中粮达成合作。根据当年协议,可口可乐以补偿贸易方式在中国大陆开设专厂灌装并销售。1979年起,可口可乐以寄售形式向中粮集团供应瓶装和罐装产品,由中粮代为在各大城市及游览区销售;同年,当时可口可乐在香港的特许装瓶伙伴太古,首次将瓶装可口可乐进口至内地。
也就是说,最初可口可乐在中国一个业务员都没有——它提供的是品牌、原浆和技术,渠道完全借别人的。
这套"借船出海"的做法,在此后三十年中被反复复制:
- 1993年,可口可乐与嘉里集团合资成立嘉里饮料,拥有在中国9个省份11间装瓶厂的控股权;
- 2000年4月14日,中粮集团与可口可乐合资成立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中粮持股65%、可口可乐持股35%——这是全球第一家由中资控股的可口可乐装瓶公司;
- 2006年,可口可乐收购中国市场装瓶商嘉里饮料公司,进一步增强影响力。
最终形成了业内所说的"铁三角":嘉里、太古、中粮三家分区域持有装瓶厂,各自负责本区域的生产与销售。三家之间还常常互为代加工——因为不同区域、不同产品的销量不同,生产达不到经济规模,成本就会上升。
这里有一个关键设计:装瓶厂所灌装的产品只能在各自划分的区域内销售。广州厂负责广东,杭州厂负责浙江,严格禁止跨区销售。这条规则不是约束,而是整套模式的地基——正因为区域是封闭的,每个区域内的价格体系、费用投放和经销商利益才有可能被精确计算。
二、2016年的两次交割:"北中粮、南太古"与全面特许经营
2016年是可口可乐中国渠道史上最重要的一年。
这一年,可口可乐公司把自己的装瓶业务、分销业务打包卖给了北美和世界各地的合作伙伴,自己只出售可乐原浆。在中国,可口可乐选择与太古、中粮进行业务重组,交易价格分别为30.12亿元和29亿元人民币。
结果是:装瓶业务100%归于特许经营,形成"北中粮,南太古"的格局——太古负责华东、华南、西南等19个省级行政区(覆盖中国内地约50%的人口),中粮负责北方和西北市场。2023年1月,中粮可口可乐与太古又完成了对可口可乐中国不含气饮料业务的收购,使两家拥有不含气饮料的生产决策权,实现地区化生产。
这次交割的商业含义非常直白:可口可乐公司从此不再承担生产和铺货的重活。
它保留了什么?品牌所有权、浓缩液的唯一供应权、以及对广告费用支出和销售区域划分的影响力。业内把这种打法称为"锚式合作"——维系双方的纽带不是资产,而是特许灌装权。对品牌方而言,这是低成本扩张和低风险的完美结合。
但对链条上的其他人来说,这意味着最耗费心力的部分被转移给了他们:生产、铺渠道、招工人、建车队。
三、101模式:把经销商改造成"配送员"
与全面特许经营配套的,是可口可乐在中国最著名的一套渠道设计——"101分销体系"。
它的运作逻辑非常清晰:
- 装瓶厂在不同区域寻找经销商(即101客户),由经销商负责所在区域的配送;
- 业务推广则由装瓶厂自己派驻的业务员负责——拜访终端、谈陈列、下订单;
- 经销商不承担开发客户的职能,只承担把货送到终端的职能。
这套分工的好处是双向的:装瓶厂用最少的人力,把配送触角伸到更偏远的地带;经销商不需要养销售团队,只要把车和人配齐就行。
一句话概括:在101模式下,经销商扮演的是"配送员",赚的是配送费。
正是这套体系,支撑了那句著名的描述——从五星级酒店到偏僻村头的夫妻小店,在中国的几乎每一个角落都能买到一瓶可口可乐。支撑这张网的,是凝聚起来的几万个"101"客户:原本复杂的销售物流被层层分解,市场被切得很近,送到哪里都不成问题。
而在这张网的内圈,还有一层更精细的安排:占到总销量40%以上的"销售中心城市",由装瓶厂直接负责销售——游乐中心、大卖场、高档酒店这类大客户终端,由装瓶厂自备车辆直接配送并亲自管理库存,以提高市场反应能力。也就是说,最有价值的终端从来不在经销商手里。
四、3元可乐的分配表:0.25元的配送费和11.2%的利润率
这套模式最值得渠道人反复看一遍的,是它的利润分配表。
一瓶标价3元的可乐里:
| 环节 | 拿走 |
|---|---|
| 成本 | 0.3元 |
| 装瓶厂 | 0.45元 |
| 各级经销商 | 0.25元 |
| 零售商 | 0.36元 |
| 可口可乐公司(卖原浆) | 纯利约0.5元 |
有几个细节必须点破:
第一,装瓶厂拿走的0.45元,要承担生产可乐瓶、投建工厂、招聘工人的全部费用。 这不是毛利,是还没扣完成本的收入。
第二,经销商拿走的0.25元里,还包含了送货到终端的配送成本。 扣掉油钱、司机工资、仓储之后,剩下的才是利润。
第三,卖原浆的可口可乐公司,拿走的纯利最多。
财报把这种差别写得清清楚楚:2021年,太古在中国内地卖出近19亿箱可乐,营收高达539亿港元,但只赚了57亿,税前利润率仅11.2%;作为对比,可口可乐总公司的税前利润率能达到60%以上。
这组数字决定了链条上每一方的行为逻辑:装瓶厂和经销商必须把销量放在第一位,做薄利多销的生意,才能让每一方都赚到钱。 薄利不是经营不善,是这套模式的前提条件。
它也解释了一个看似矛盾的现象——为什么"窜货"在这套体系里长期存在却没人下死手整治。有业务员描述过一种默认规则:越发达、争夺越激烈的地区,公司下发的陈列费越多,打折空间越大,于是货从便宜的地区流向贵的地区。而总部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几块钱的差价一旦加上运费优势就荡然无存,窜货通常只在同省市之间流动,不会造成各分公司之间的矛盾;而卖出去的可乐就是实打实的业绩。
五、留给渠道人的三句话
第一句:先看清你在链条上分到的是哪一段,这段的成本由谁承担。
101模式给经销商的那0.25元,是毛收入不是净利——配送成本还在里面。很多经销商谈合作时只看到"每件赚多少",没算清车辆折旧、司机工资、仓储和账期。判断一个配送型生意能不能做,唯一有效的算法是:单趟配送的净毛利 × 每天趟数 × 可覆盖的终端密度。可口可乐这套体系能成立,是因为终端密度极高、单点订单稳定、路线可复用;换成低频、大件、非标的品类,同样的配送费率就是亏损。
第二句:区域封闭是价格体系的前提,也是你的保护伞与牢笼。
可口可乐严禁跨区销售,广州厂不能卖到浙江。这条规则保护了每个经销商在自己地盘上的价盘,同时也锁死了你的天花板——你永远做不大过你的区域。所以对区域型经销商来说,真正值得争取的不只是独家权,还有:区域内新品的优先代理权、陈列费的透明度、以及当相邻区域价格出现系统性价差时的协调机制。
第三句:当品牌方把"推广"留在自己手里时,你积累的是运力,不是客户资产。
101模式最锋利的地方在于:客户是装瓶厂的业务员开发的,订单是业务员下的,经销商只负责送。 这意味着经销商在这套体系里积累的核心能力是运力与仓配效率,而不是终端关系。运力是可替代的——只要有车有人就能做;终端关系不可替代。
这不代表不能做,而是代表你要清楚自己在这门生意里到底在积累什么。如果你判断某一天品牌方会收回配送,那你今天除了买车,还应该做一件事:把跑过的每一个终端、每一个店主,变成你自己的客户名单。
系列里前面几篇反复出现的判断,在这一篇再次成立:渠道的价值,取决于你手里握着的是"可替代的执行力"还是"不可替代的关系与数据"。 可口可乐用一百年时间证明了前者的效率极限,也顺手划出了它的价值上限。